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信访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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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8日 10时7分

我县首创的信访评估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 减少和预防信访问题,这一做法和经验被誉为 “渑池模式”,在全国大力推广。为在全乡进一步完善、推行信访评估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信访评估”制度的深刻内涵

信访评估制度是县委、县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信访源头治理的一项全新工作机制,其实质上是达到了“三个一”:体现了一个核心。就是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凡是符合群众利益的事情,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赚钱再多也不干;凡是符合群众愿望、但目前时机不成熟的事情,缓一缓再干。这一核心的确立,有利于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完善了一个机制。就是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信访评估贯穿决策制定和决策反馈的全过程,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创造了一种形式。就是把信访评估引入决策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合力,以改革和发展促进巩固社会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

各村、各部门要深刻把握信访评估制度的内涵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推行好,为构建和谐仰韶,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丰富内容,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信访评估制度

乡信访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全乡信访评估工作汇报。各村、乡直各单位每月要向乡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访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乡党政办和乡信访办要不定期对评估事项进行督查、协调、指导,对事项未进行信访评估,或不认真评估导致在事项实施过程中发生信访问题的,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工作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对信访评估工作不重视,未全面实施信访评估制度的村、单位,乡信访领导小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影响的,乡党委、政府将对其主要领导及分管予以严肃处理。

(一)前延后伸,拓展信访评估内容。

一是把信访评估的理念和制度延伸到村。信访评估制度是在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一项长效机制。要把信访评估制度延伸到行政村,各行政 村要建立以两委为主体,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老干部代表、乡村有威望人士参加的村级信访评估小组,乡、村干部定期不定期走村入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评估分析,通过村级例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信访问题不出乡”。二是实施信访稳定形势总体评估。各村、各部门每半月对本单位存在或潜在的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分析一次,并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五包”措施,予以化解。乡信访领导小组每月将排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全面把握信访稳定总体态势,牢牢掌握信访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二)上下联动,明确信访评估重点环节。

各村、各部门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或是对社会稳定有影响的事项,都必须进行信访评估,把存在和预测到的 不稳定因素评估出来,并从源头上予以化解和消除,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对于上级决策事项,要在组织实施前,由事项主管单位的主要领导牵头,责权不明确的由实施所在地主要领导牵头,组成信访评估小组。各评估小组要严格按照渑办(2005)29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信访评估办法)的通知》和《渑池县信访评估运作程序》对事项进行评估。

2、事项信访评估后,该事项信访评估小组要提出评估报告,制定信访预案,填写事项信访评估审批表,一并报乡信访领导小组审批;乡级以上的事项由乡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信访评估事项,可以按规定进入立项实施程序。

3、乡有关职能部门,在立项审批中,要把该事项信访评估报告和乡信访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意见作为审批要件,城建办在城镇规划建设方面,土地所在土地征用开发方面,交通办在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等,要把信访评估纳入审批必备程序。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有效地把信访评估纳入审批必备程序,提高审批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4、信访评估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后,信访评估小组要委派人员全程参与。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确保事项顺利实施。评估事项实施结束后,信访评估小组要及时广泛征求涉及单位和群众意见,对无异议的,及时向乡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经审查同意,该事项评估工作终结;对有异议的,主管单位要委派工作小组,妥善解决问题。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信访评估制度落实

全乡信访评估工作由乡信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乡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乡信访评估工作的指导、督查、落实。各村、各单位负责同志,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既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也要对信访稳定负责。对于没有严格落实信访评估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导致集体访和越级访的,将对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各村、各单位,对于评估事项,要严格按照渑办(2006)2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评估制度工作台帐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进行完善,整理归档,促进信访评估的科学化、制度化、规划化建设,真正在全乡形成“信访稳定受重视,信访评估必落实”的良好氛围。

                                                                                     中共仰韶乡委员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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